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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本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规划、检查、考核全市热线,指导协调市民热线“接诉即办”的具体工作;负责解答市民和企业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和政务信息服务;负责受理市民诉求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并协调市民日常诉求事项和城市突发事件中诉求事项的处置;负责全市服务热线数据汇总和分析应用,进行社情舆情综合分析与研判;负责电话、网络受理办理人员的业务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工作,统筹全市热线工作标准、管理规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内设6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研究室、信息宣传处、协调督办处、网络工作处、热线电话管理处。

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无下属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8,250.68万元,比上年增加2,602.57万元,增长10.1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244.03万元,比上年增加2,745.92万元,增长10.77%。

1.财政拨款收入28,24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4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927.43万元,比上年增加2,442.71万元,增长9.58%,其中:基本支出19,75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74%;项目支出8,170.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250.67万元,比上年增加2,602.6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按照实际工作安排,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2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9.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5%;卫生健康支出179.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282.08万元,2024年度决算4,70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282.08万元,2024年度决算4,70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主要原因:严格预算管理,对2024年不再执行的经费及时进行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83.87万元,2024年度决算2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83.87万元,2024年度决算2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主要原因:人员结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7.07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7.07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主要原因:人员结构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757.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159.0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47.8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奖励金等支出16.36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7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68万元减少11.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4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26万元减少8.8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事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赴港澳参访代表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4.6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7.72万元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规模,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本市及外省市相关部门到中心调研及交流活动和第十季“听民意 解民忧”活动顺利开展。公务接待290批次,公务接待174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7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7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7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47.89万元,比上年增加4.93万元,增加原因:人员结构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2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24.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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