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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1-07-30
  5. [发文字号] 京审改办函〔2021〕6号
  6. [失效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1-08-16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行政许可实行并联审批的通知

京审改办函〔20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市政公用接入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就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托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审批平台”),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实行并联审批和非禁免批,对符合“三零”服务或“非禁免批”范围的免于行政审批,对不适用“三零”服务和“非禁免批”的实行规划许可、占掘道路、占道施工、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施工许可的并联审批。

  二、实施范围

  (一)事项范围。本事项属区级依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二)材料和办理时限。整合现有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交通路政部门挖掘城市道路(或公路)许可、公安交管部门影响交通安全占道施工许可、园林绿化部门城市绿地树

  木审批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事项,合并(精简)申请材料。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办理渠道

  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行全程网办,不接受单一事项申请。申请单位通过在线审批平台提交《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符合电子申报要求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方案等申请材料,相关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在“工程建设项目证照库”内下载打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强政策的宣传推广和解读引导,确保政策快速落地见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市级相关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市、区两级做好并联审批业务指导和系统建设工作,同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办事需求。

  附件:1.社会投资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办理办事指南

     2.《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社会投资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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