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组建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的批复>》(京编委〔2007〕5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增设网络工作处并增加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2〕76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19〕107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更名的函》(京编办事〔2019〕125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增加编制的批复》(京编办复〔2021〕30号),设立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内设6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研究室、信息宣传处、协调督办处、网络工作处、热线电话管理处。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19〕107号)、《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批复》(京组字〔2022〕128号),本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规划、检查、考核全市热线,指导协调市民热线“接诉即办”的具体工作;负责解答市民和企业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和政务信息服务;负责受理市民诉求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并协调市民日常诉求事项和城市突发事件中诉求事项的处置;负责全市服务热线数据汇总和分析应用,进行社情舆情综合分析与研判;负责电话、网络受理办理人员的业务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工作,统筹全市热线工作标准、管理规范。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5,648.11万元,比上年减少5,772.09万元,下降18.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498.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99.8万元,下降7.94%。
1.财政拨款收入25,498.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98.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484.72万元,比上年减少5,521.01万元,下降17.81%,其中:基本支出18,229.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53%;项目支出7,255.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48.07万元,比上年减少5,771.78万元,下降18.37%。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84.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71.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4%;卫生健康支出171.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19,171.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73.91万元,下降4.8%。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3年度决算19,171.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73.91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213.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95万元,下降18.9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213.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95万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减少相关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171.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1.14万元,下降19.3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171.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1.14万元,下降19.3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减少相关保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229.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092.1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13.11万元、印刷费1.48万元、水费1.54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2.13万元、差旅费12.06万元、维修(护)费2.37万元、劳务费0.91万元、工会经费29.67万元、福利费14.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61.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0.51万元。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6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32万元减少14.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26万元减少10.2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事项,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5.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36万元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本市及外省市相关部门到中心调研及交流活动和第九季“听民意 解民忧”活动顺利开展。公务接待550批次,公务接待2,19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7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7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79.14万元,增加原因:我单位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转为参公事业单位,相关经费科目有所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0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02.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共计21.6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共计4,262.0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2。
附件2: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