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19〕107号)、《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批复》京组字〔2022〕128号,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规划、检查、考核全市热线,指导协调市民热线“接诉即办”的具体工作;负责解答市民和企业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和政务信息服务;负责受理市民诉求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并协调市民日常诉求事项和城市突发事件中诉求事项的处置;负责全市服务热线数据汇总和分析应用,进行社情舆情综合分析与研判;负责电话、网络受理办理人员的业务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工作,统筹全市热线工作标准、管理规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组建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的批复>》京编委〔2007〕5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增设网络工作处并增加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2〕76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的函》(京编办事〔2019〕107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更名项的函》(京编办事〔2019〕125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增加编制的批复》(京编办复〔2021〕30号),设立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内设6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研究室、信息宣传处、协调督办处、网络工作处、热线电话管理处。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6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20627.9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4333.1万元减少3705.15万元,下降15.23%。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477.9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7.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5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5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0627.9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4333.1万元减少3705.15万元,下降15.23%。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3902.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4%,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78.71万元增加11624.23万元,增长510.12%。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725.0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054.39万元减少15329.38万元,下降69.51%。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3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10.2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8万元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0.3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91万元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4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6万元,其他支出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5万元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档转为按照行政类标准执行,较2022年有所增长。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38.9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9.0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2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575.01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共计21.6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共计4530.1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