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近期,市政府审改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减证便民、减证利企工作力度,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取消市市场监管局需要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的海关开具的完税证明”。证明取消前,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要先到海关开具完税证明,再持该证明及有关材料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证明取消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不必提交海关完税证明,申请材料、办理时限、中间环节均有效减少,提升了企业满意度。此次调整后,本市累计取消证明从316项增至3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