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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4-08-26
  5. [发文字号] 京网办发〔2024〕17号
  6. [失效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4-08-3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网办发〔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水平,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若干措施》,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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