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制发单位]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4-08-26
- [发文字号] 京网办发〔2024〕17号
- [失效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网办发〔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水平,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若干措施》,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管理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