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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近年来,北京市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减负。今年2月,在前期清理规范4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对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实施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与受理条件相关的有偿服务进行全面摸底,实施清单管理,并提出第5批清理规范39项的改革意见,其中,直接取消19项;不再要求必须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17项,今后申请人可自行开展,也可委托有关单位开展;转为政府技术性服务3项,今后改由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并支付费用。此次清理规范后,北京市累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300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30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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