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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处

负责协调推进本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各区政务服务和市级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制定本市政务服务体系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负责政务服务体系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动态调整和对外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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