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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处

负责统筹组织本市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市政府信息的申请。协调解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出现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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